成语:南山可移,判不可摇
拼音 nán shān kě yí pàn bù kě yáo
解释 南山:终南山;判:裁决;摇:动摇。终南山可以移动,但已定下的案子决不能更改。
出处 《旧唐书•李元纮传》:“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
例子 做法官要有~的精神。
语法 作宾语、定语、分句;指已经定案
典故
意为案件已经判定,决不更改。
用来称颂官吏的秉公执法。
出自唐李元紘(chóng洪)的事迹。
李元紘(?-733年)字大纲,祖籍滑州(今河南滑县),后移居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
元紘曾任雍州司户参军。
当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许多官吏都顺望风指。
太平公主曾与百姓争碾硙的所有权,元紘将碾硙判给了百姓。
长史窦怀贞大惊,马上要他改判给太平公主。
元纮便在判书后写了“南山可移,判不可摇”几个大字,以示其不改判的决心。
后世遂传为佳话。
亦称“南山铁案”。
李元紘以后曾任宰相。
【出典】:《新唐书》卷126《李元纮传》4419页:“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百司顺望风指。尝与民竞碾硙,元紘还之民。长史窦怀贞大惊,趣改之。元紘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
【例句】: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问官申辩百端,终以为南山可移,此案不动。”
近义词 南山可移,此案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