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物不平则鸣
拼音 wù bù píng zé míng
解释 鸣:发出声音,指有所抒发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
出处 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例子 怨不得芳官。自古说:~。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五十八回
语法 作谓语、定语、分句;用于书面语
故事 唐朝时期,文学家韩愈的学生孟东野熟读经史,很有才能,直到50岁才做溧阳县蔚,因而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韩愈十分同情,并在孟赴任时写《送孟东野序》赠别:“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
典故
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
鸣:发出声响,指有所抒发或表示。
“物不平则鸣”,意谓事物碰到不平就会发出声响。
后以之比喻人遇到不公平的事,必奋起叫喊或有所申诉陈述,发出不满的呼声。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五十八回:“怨不得芳官!自古说:‘物不平则鸣’。他失亲少眷的在这里,没人照看;赚了他的钱,又作践他!如何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