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词语“不可抗力”的意思和解释。

不可抗力的概述

bù kě kàng lì

ㄅㄨˋ ㄎㄜˇ ㄎㄤˋ ㄌㄧˋ

名词

常用词

不可抗拒 天灾人祸 在民法上 在刑法上

词语解释

不可抗力bù kě kàng lì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战争等对个人来说都可以成为不可抗力。在法律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危害社会结果,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翻译

不可抗力

  • 英语 unpredictable eventuality, unpreventable, unavoidable, impossible to overcome, nothing can be done about it, act of God, force majeure
  • 德语 Höhere Gewalt (S, Rechtsw)​
  • 法语 force majeure (droit)​

国语辞典

不可抗力bù kě kàng lì

出于自然人为,使人无法抵抗的强制力。如天灾、地变或战争等。

网络解释

不可抗力 (中国汉语词汇)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世界各国均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件,中国民法也不例外。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凡发生不可抗力,当事人已尽其应尽责任仍未能避免债务履行财物毁损时,可不负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在债务迟延之后时,债务人仍应负责。不可抗力是相对而言的,随着科技发达,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