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区公所”的意思和解释。
拼音 qū gōng suǒ
注音 ㄑㄩ ㄍㄨㄥ ㄙㄨㄛˇ
◎掌管区、地方自治事务的机关。
例如区公所的人几乎认识居住在这儿的每个人。
英文local government;
◎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组织,设区长一人,综理全区政务,并承市长之命,办理自治行政及交办事项。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