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县知事”的意思和解释。
拼音 xiàn zhī shì
注音 ㄒㄧㄢˋ ㄓ ㄕˋ
◎民国初年称一县的长官。
英文county magistrate;
县知事,官名。负责一县的行政官员职务。清以前称知县,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为一县行政长官,国民党执政后易名为县长。伪维新政府成立后,为否定南京国民政府的“法统”,复称知事。汪伪政府建立后,由于其打着“国民政府”的旗帜,遂又改称为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