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
词语“招魂”的意思和解释。
招魂的概述
zhāo hún
ㄓㄠ ㄏㄨㄣˊ
常用词
翻译
招魂
- 德语 die Geister der Toten zurückrufen
引证解释
招魂
1.招死者之魂。参见“招復”。
《仪礼 · 士丧礼》“復者一人” 汉 · 郑玄 注:“復者,有司招魂復魄也。”北魏 · 郦道元 《水经注 · 济水一》:“沛公 起兵野战,丧皇妣于 黄乡。天下平定,乃使使者以梓宫招魂幽野。”明 · 唐顺之 《吴江三忠祠》诗:“庙枕 洞庭 波,招魂荐 楚 歌。”清 · 采蘅子 《虫鸣漫录》卷一:“百计捞救,数日不得尸,乃招魂设位,草草成服。”徐迟 《牡丹》三:“她来不及用 姚黄 的身体去兑换一迭迭的钞票,只紧握着一束束招魂的纸钱,在她虚设的灵位前燃烧。”
2.招生者之魂。按,世间小儿病时或恐其失魂,每使人于室内或室外路旁呼之,谓之叫魂,即招魂施于生者之义。
《楚辞》有《招魂》篇, 汉 · 王逸 《题解》:“《招魂》者, 宋玉 之所作也…… 宋玉 怜哀 屈原,忠而斥弃,愁懣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復其精神,延其年寿。”杜甫 《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之五“呜呼五歌兮歌正长,魂招不来归故乡” 仇兆鳌 注引《楚辞》 朱熹 注:“古人招魂之礼,不专施於死者。公诗如‘剪纸招我魂’,‘老魂招不得’,‘南方实有未招魂’,与此诗‘魂招不来归故乡’,皆招生时之魂也。本 王逸 《<楚辞>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