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雠
词语“校雠”的意思和解释。
校雠的概述
xiào chóu
ㄒㄧㄠˋ ㄔㄡˊ
引证解释
校雠
1.亦作“校仇”。 一人独校为校,二人对校为雠。谓考订书籍,纠正讹误。
汉 · 刘向 《<管子>序》:“所校讎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唐 · 韩愈 《送郑十校理序》:“秘书,御府也,天子犹以为外且远,不得朝夕视,始更聚书 集贤殿,别置校讎官,曰学士,曰校理。”《宋史 · 职官志四》:“﹝ 元祐 三年﹞十二月,詔礼部,本省长贰定校讐之课,月终具奏。”清 · 吴翊 《洞庭山馆呈司寇东海公》诗之二:“锦堂恩詔许归休,妙选宾僚佐校讐。”章炳麟 《国故论衡 · 明解故上》:“自 隋 以降,书府失其守,校讎之事,职诸世儒。”
2.比试;比较。
清 · 和邦额 《夜谭随录 · 潘烂头》:“或谓 潘 曰:‘汝素以术自衒,今天师至矣,敢与之校讎乎?’”鲁迅 《书信集 · 致蒋抑卮》:“事物不相校讎,輒昧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