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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希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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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希曾
[明朝]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作品列表 第14页
《寿菊庄温少参先生》
《赠南京秦司马入为司徒》
《朝天宫看梅呈崔萧二光禄刘尚宝》
《送陈太常庠归云南》
《甲申冬至》
《东浦为汪太卿用之赋》
《送叶师道分教罗源》
《寿谢母太孺人》
《题赤松山水图赠云南朱宪副子文》
《送王都宪载卿巡抚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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