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学政”的意思和解释。
拼音 xué zhèng
注音 ㄒㄩㄝˊ ㄓㄥˋ
1.教育工作。
2.提督学政的简称。又叫督学使者。清中叶以后,派往各省,按期至所属各府、厅考试童生及生员。均从进士出身的官吏中简派,三年一任。不问本人官阶大小,在充任学政时,与督、抚平行。
1.有关教育的一切事务。
例证《周礼 · 春官 · 大司乐》:“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
2.职官名。为清代提督学政的简称,掌管教育行政及各省学校生员的考课升降等事务。 见《清史稿 · 卷一一六 · 职官志三》。
学政,全称“提督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清代地方文化教育行政官。清初沿明制,设提学御史、提学道。雍正四年(1726)易此名。每省 1 人,由朝廷在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者中简派。掌全省学校政令和岁、科两试。按期巡历所属各府、厅、州,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凡有兴革,会总督、巡抚行之。位在巡抚与布政使、按察使之间,三年一任,任内各带原品衔。其办事衙门称“提督学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提学使。辛亥革命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