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民政”的意思和解释。
拼音 mín zhèng
注音 ㄇㄧㄣˊ ㄓㄥˋ
词性 名词
类型 常用词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英文civil administration;
1.犹政事。
例证北魏 · 郦道元 《水经注 · 渠水》:“汉和帝 时, 右扶风 鲁恭 ……徵博士侍中,车驾每出, 恭 常陪乘,上顾问民政,无所隐讳。”宋 · 梅尧臣 《送杨浩秘丞入蜀》诗:“有母不得养,法当之远官。虽曰在民政,孝心寧得安。”《宋史 · 真宗纪三》:“戊辰,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2.民主政体。
例证梁启超 《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 · 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然彼非真行民政耳,苟真行民政则进矣。”柳亚子 《题<太平天囯战史>》诗:“但使 江 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3.今指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优抚、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
◎地方人民的政事。
例证《宋史 · 卷八 · 真宗本纪三》:“戊申,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