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

词语“法家”的意思和解释。

法家的概述

fǎ jiā

ㄈㄚˇ ㄐㄧㄚ

常用词

词语解释

法家fǎ jiā

1.先秦的一个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代表主张法制反对礼治

Legalists;

2.法度世臣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 孟子 · 告子下》

翻译

法家

  • 英语 Legalist School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475-221 BC)​ founded by Han Fei 韓非|韩非[Han2 Fei1] and Li Si 李斯[Li3 Si1], later adopted by Shang Yang 商鞅[Shang1 Yang1] whose reforms helped establish the supremacy of the Qin Dynasty 秦代[Qin1 dai4] (221-207 BC)​
  • 德语 Legalismus (S, Philos)​
  • 法语 légisme

引证解释

法家

1.守法度的世臣。

《孟子 · 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朱熹 集注:“法家,法度之世臣也。”

2.古代的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 春秋 时的 管仲子产发展于 战国 时的 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 等人, 战国 末 韩非 集法家学说的大成。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反对贵族特权,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史记 · 太史公自序》:“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絶矣。”汉书 · 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南朝 · 梁 刘勰 文心雕龙 · 奏启》:“秦 始立奏,而法家少文。”胡适 《四论问题与主义》:“又如法家势力虽然儒家征服了,但以后的儒家,便不能不承认刑法功用。”

3.方家

元 · 辛文房 《唐才子传 · 李远》:“﹝ 李远 等﹞各有赋诗后来颇为法家所短。”

4.包揽诉讼或专写状词之人。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次日天明, 程朝奉 早早梳洗,讨些早饭喫了。请个法家商量,做定了状词。”

5.犹僧家。

南唐 · 陈陶 《题居上人法华新院》诗:“鐘唄成僧国,湖山称法家。”

国语辞典

法家fǎ jiā

1.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

2.有名大家

网络解释

法家

法家是中国历史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己任, 《汉书 · 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人性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运筹学等。

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