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刑天争神
拼音 xíng tiān zhēng shén
解释 刑天:古代神话中的人物。刑天敢于和天帝争夺神位。后比喻大无畏的精神。
出处 《山海经·海外西经》:“奇肱之国之北,其人一臂三目,有阴有阳,乘文马。有鸟焉,两头,赤黄色,在其旁。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
语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典故
《山海经.海外西经》(卷三):“奇肱之国在北。其人一臂三目,有阴有阳,乘文马。有鸟焉,两头,赤黄色,在其旁。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传说刑天与天帝竞登神位,被砍掉了头,仍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持干戚挥舞战斗。
后因以“刑天争神”比喻大无畏不屈不挠的精神。
晋.陶潜《读山海经》诗:“形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