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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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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佃
[宋朝]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作品列表 第15页
《圆石》
《送致政邢定国通判》
《送虞太熙学士知太平州》
《送杨损赴黄陂主簿》
《依韵和呈刘贡父舍人三首 其三》
《用前韵呈苏子容尚书》
《依韵和顿起郎中琼林苑奉迎神主追怀同年兼呈座主苏丞相》
《依韵和呈刘贡父舍人三首 其一》
《琼林苑御筵奉诏送文太师致政归西都四首 其四》
《依韵和呈刘贡父舍人三首 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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