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词语“派出机构”的意思和解释。

派出机构的概述

pài chū jī gòu

ㄆㄞˋ ㄔㄨ ㄐㄧ ㄍㄡˋ

词语解释

派出机构pái chū jī gòu

某一单位团体或政府部门派往外国外地工作机构

agency;

网络解释

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管辖的某一区域设立管理具体事务代表机构。主要包括:(1)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2)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3)区公所。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4)各业务部门的派出机构,如审计署的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派出机构大多因管理需要而设,除地方组织法中对行政公署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置简单规定外,其他派出机构的设置尚无法律明文规定。派出机构直接委派机关负责,代表委派机关对外活动,其管辖事务及职权由委派机构决定,但在极少的情况下,派出机构的职权来自于法律的规定。(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法属于派出机关,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