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

词语“合议庭”的意思和解释。

合议庭的概述

hé yì tíng

ㄏㄜˊ ㄧˋ ㄊㄧㄥˊ

常用词

词语解释

合议庭hé yì tíng

审判人员共同审理案件时所组成审判庭。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第一审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国语辞典

合议庭hé yì tíng

法律上指有三人以上推事出庭共同审理诉讼案件,称为合议庭”。一、二审法院合议庭,都由三位法官组成,以庭长审判长,庭员一人为受命推事,另一庭员为陪席推事;三审法院的合议庭则由五位法官组成,包括一位审判长和四位推事。

网络解释

合议庭

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