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词语“审判员”的意思和解释。

审判员的概述

shěn pàn yuán

ㄕㄣˇ ㄆㄢˋ ㄩㄢˊ

名词

常用词

词语解释

审判员shěn pàn yuán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人员

网络解释

审判员

审判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人员的一种职称。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年满23岁且又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公民,经业务考核能力担任审判工作的,可以任命为审判员。除在省内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由省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外,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判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除简单案件依法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外,一般应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