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草薙禽狝
拼音 cǎo tì qín xiǎn
解释 薙:除草;狝:杀。如同割除野草,捕杀禽兽一般。比喻肆意屠戮,无所顾惜。
出处 唐·韩愈《送郑尚书序》:“至纷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狝之,尽根株痛断乃止。”
例子 岂可不察臧否,不择是非,欲草薙而禽狝之,能无乱乎?(《资治通鉴·唐纪昭宗天复三年》)
语法 作谓语、宾语;指残忍
典故
薙:割除芟夷。
狝:杀。
像割除野草、捕杀禽兽那样,毫不顾惜。
唐.韩愈《送郑尚书序》:“至纷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狝之,尽根株痛断乃止。”《明史.韩观等传赞》:“草薙禽狝,滥杀邀功。”清.赵翼《廿二史札记.胡蓝之狱》:“至胡党之狱则在二十三年,距惟庸死时已十余年,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为草薙禽狝之计耳。”
近义词 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