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诛心之论
拼音 zhū xīn zhī lùn
解释 诛:惩罚。指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以认定罪状。也指揭穿动机的评论。
出处 《后汉书·霍谞传》:“《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
例子 你那里晓得,那时他虽满嘴只说未将剪子带来,其实只想以手代剪。这个“撕”字乃诛心之论,如何不切!(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九十回)
语法 作宾语;指揭穿别人动机的批评和深刻的评论
典故
《后汉书.霍谓传》:“谓闻《春秋》议,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李贤注:“晋史书赵盾弑其君。赵盾曰:‘天乎无辜!吾不弑君。’太史曰:‘尔为仁为义,人弑尔君而不讨贼,此非弑君如何?’此赦事诛意也。”其意为:春秋晋国赵盾放纵弑君的乱臣贼子,所以史官在史书上写他杀君。
诛心:谴责人心。
后因以“诛心之论”作为只推究其用心而定罪,不看实际行动而批评和议论别人动机的典故。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九十回:“青钿道:‘这几句所讲垂钓、博奕都切题,就只丽辉姐姐撕牌二字未免不切’。紫芝道:‘妹妹,你那里晓得,那时他虽满嘴只说未将剪子带来,其实只想以手代剪。这个‘撕’字乃诛心之论,如何不切!’”
近义词 诛心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