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烈女不更二夫
拼音 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
解释 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
出处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
例子 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49回:“忠臣不事二君,~。”
语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女性
典故
元.王实甫《西厢记》五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烈女:刚正而有节操的女子。
“烈女不更二夫”意谓贞烈的妇女不再改嫁。
也作“烈女不嫁二夫”。
元.关汉卿《五侯宴》楔子:“便好道一马不背两鞍,双轮岂碾四辙,烈女不嫁二夫,我怎肯嫁侍于人。”
近义词 烈女不嫁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