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明正典刑
拼音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解释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出处 宋·吕颐浩《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当明正典刑;如委实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闲退。”
例子 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忘累朝之厚恩,受逆贼之伪命,除将~外,妻子俱合随坐。 明·陆采《明珠记·伪敕》
语法 作谓语;指依照法律公开处以极刑
典故
正:治罪。
依照法律公开处决。
宋.王楙《野客丛书.宣帝待霍氏》:“使显等稍自悛改,则霍氏富贵,将来未艾。奈何悖逆之节愈益彰露,而不容掩匿,苟不明正典刑,天下其谓帝何,其势不得不诛耳。”明.陆采《明珠记.伪敕》:“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忘累朝之厚恩,受逆贼之伪命,除将明正典刑外,妻子俱合随坐。”茅盾《〈茅盾文集〉后记》:“法西斯意大利也完蛋了,墨索里尼受意大利人民的审判,明正典刑:被奴役的欧洲国家的人民翻了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