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分香卖履
拼音 fēn xiāng mài lǚ
解释 旧时比喻人临死念念不忘妻儿。
出处 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例子 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宋·李清照《金石录后序》)
语法 作谓语;指临死不忘妻妾
典故
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指众妾)无所为,可学做组履卖也。”
《文选》卷六〇晋.陆机《吊魏武帝文序》引作:“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又云,余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所为,学做履组卖也。”
曹操临终,分香给诸夫人,嘱咐众妾学做组履而卖,表现出关怀恋念之情。
后因以“分香卖履”用指人临终前恋念所爱的妻妾。
宋.李清照《金石录后序》:“(赵明诚)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态。”
清.吴伟业《清凉山赞佛》诗之四:“纵洒苍梧泪,莫买西陵履。”